1、參展單位詳細填寫好《參展合同表》并加蓋公章,郵寄或傳真至組委會;
2、組委會收到確認申請表,參展商于5個工作日內將參展費用50%或全款匯入組委會帳戶,并將匯款憑證傳真至組委會以便查對,否則不予保留預訂展位。
3、展位安排以“先報名、先交款、先安排”為原則,組委會有權對少量展位予以調整;
4、展品運輸、展會接待、住宿等事宜將在開展前一個月組委會另行發送《參展商手冊》。